2022年12月,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通过《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壮大县域综合实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县镇村发展的短板转化为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这为广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明确方向与路线指引。“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在“百千万工程”引领下,广东的乡村振兴工作将向系统化、立体化、多元化发展,这对乡村人才数量与质量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的乡村人才队伍是“百千万工程”取得成功的关键。
乡村振兴的本质是县域振兴,以县域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将有效弥合广东城乡区域间的发展差距,为破解普遍存在的乡村人才振兴困境,构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乡村人才振兴格局提供战略指引与制度保障。“百千万工程”将有效破解乡村人才振兴难的现实约束。乡村人才流失以及回流困难的一个根本问题是发展问题,包含就业机会、收入水平、生活品质和子女成长等综合性维度。长期以来,由于粤东粤西粤北农村与珠三角发达城市之间在上述方面存在巨大差距,乡村人口向城市的净流入局面难以逆转。“百千万工程”一方面壮大县域经济,统筹抓好产业兴县;另一方面推动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县城就业容量和就业质量。这为在县域范围内统筹解决各类乡村振兴人才的生产与生活问题提供了现实可能,将为形成“人才集聚县域、辐射带动乡村”的乡村振兴人才空间格局提供制度保障。“百千万工程”将激活乡村人才振兴的内生动力。由于乡村的人力资本回报率较低且大城市对乡村人才的“虹吸效应”远大于辐射带动效应,乡村人才振兴普遍面临内生动力不足的困境。“百千万工程”推动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城镇化建设,将推动人口、产业、资源要素向县城、乡镇适度集中,将会壮大以县域为基础的消费市场、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和更高的生活水平,这将进一步刺激乡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提升县域对各类城市人才的吸引力和接纳能力,促进乡村人才回流,有助破解乡村人才振兴内生动力缺乏的困境。为进一步助力“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应重点完善以下内容: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各级党组织对乡村人才振兴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我国人才事业发展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系统性工程。强化各级党组织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根本组织保障。一是完善党管乡村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架构。建立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确保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与协同推进。二是加大对各类乡村振兴人才的政治引领,尤其是青年人才、生产经营人才等,确保各类人才始终服务于乡村振兴事业。三是科学选拔乡村振兴干部队伍。要深入总结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领域的干部选拔与任用经验,结合“百千万工程”提出的新要求,以工作规划和岗位设计等为引领,科学确定乡村振兴干部的选拔标准,扩大干部选拔范围,将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选出来,用起来。四是提高乡村振兴干部队伍的人才工作领导本领,做到识才、爱才、敬才、用才。
建立健全多层次乡村人才政策体系,引导激励各类人才投入乡村振兴事业。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的现实情况下,人才政策在推动各类人才向县域集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驱动与引领作用,应不断健全乡村人才政策体系,提高乡村人才政策的系统性、吸引力与竞争力,引导激励各类人才投入乡村振兴事业。一是坚持分类施策原则,围绕县域振兴所需实用技能人才、科技人才、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及乡村治理人才等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符合各类人才发展与成长规律性的人才政策,拓展乡村人才政策谱系;二是人才政策覆盖人才的引进、管理、培养、保留等方面,应坚持全链条原则,从人才需求、人才供给、人才发展环境等维度完善乡村人才政策工具,提升乡村人才素质和规模,吸引外来人才流入,优化乡村人才结构。三是以人才评价为基础,科学确定各类乡村人才政策的适用标准,为人才的引进、管理与使用提供科学依据,提高人才政策的使用成效;四是建立乡村人才振兴政策经费保障的社会化分担机制,扩大乡村人才振兴经费筹资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乡村人才工作的局面。
完善高质量乡村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一懂两爱”乡村人才队伍。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是实现创新的根本载体。近年来,广东省农业技术人才总量和比例不断下降,农科专业学生等乡村振兴后备人才数量和潜力不足,农科高等教育学生存在“离农化”现象,亟待构建高质量的乡村人才培育体系,以稳固和培育乡村人才队伍。在“百千万工程”的引领下,应围绕县域振兴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和人才链,推动高质量乡村人才培育体系建设,系统培育“懂农业、爱农民、爱农业”的乡村振兴人才。涉农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是乡村振兴高素质人才供给的主要途径,促使涉农教育与“百千万工程”协同推进,积极构建以高校、科研院所、特色重点企业为核心的农业产学研协同育人平台,激发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投入涉农生产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加大对农学等相关涉农专业的政策支持和培养力度,拓展培养链条与培养体系,提升其专业化水平和职业化发展通道。推动职业教育扎根乡村社会,重点支持县域农村职业教育,通过功能整合,为乡村振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技能人才等,促进乡村社会人力资源结构的优化。
持续推进劳务品牌建设,着力促进乡村人才更高质量就业。劳务品牌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广泛覆盖家政服务、建筑、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突出从业人员技能评价与开发,带动就业能力强,提升就业质量效果好,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有力支撑。粤东粤西粤北有大量需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但是长期以来,农村劳动力普遍技术水平较低,就业不稳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已经成为制约乡村劳务输出的突出瓶颈。劳务品牌的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产生具有一定自发性,经各级政府的发现与培育,逐步走向市场并形成品牌效应。抓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劳务品牌建设,加强对乡村人力资源的开发与有效利用,依托劳务协作机制,可为全省制造业、家政服务行业等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在满足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对高素质人才迫切需求的同时,也可有效带动乡村人口劳务输出,实现稳就业促增收,具有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在“百千万工程”的引领下,应以乡村振兴、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等为牵引,着力发现与培育劳务品牌,同时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着力乡村人才技能评价与技能开发,大力培养本土人才,进一步丰富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打造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的领军劳务品牌,带动各类乡村人才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完善乡村振兴绩效评价体系,将乡村人才总量提升与结构优化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在“百千万工程”的背景下,乡村人才总量提升与结构优化应当成为乡村振兴成效的重要评判指标。乡村本土人才构成了乡村振兴人才的主体,是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二三产业发展人才等的主要来源,对于乡村振兴具有发展要素和受益主体双重属性,既是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投入要素,也是乡村振兴事业的最大受益群体。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抓好产业兴县,必然要求不断提升乡村人才总量和优化乡村人才结构,而县域的城镇化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又进一步为各类乡村人才的生产生活创造条件。乡村人才数量与质量提升,既是支撑“百千万工程”的必要条件,又应当是该工程实施的重要目标之一。因此,人才工作应被置于乡村振兴的突出位置,把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乡村人才总量提升与结构优化纳入“百千万工程”的绩效评价体系,推动人才工作与县域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工作同步开展、同步规划,实现人才链与乡村振兴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