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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长春市】长春市开展2024年“两节”期间市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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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整治行动收尾工作,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饲喂“瘦肉精”和违法违规饲喂禁用、限用兽药行为,从源头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自12月25日以来,长春市利用两周时间,在全市开展市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

      本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重点围绕养殖、屠宰环节,针对生猪、肉牛、肉羊、禽蛋等重点品种,抽检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禽蛋、禽肉等畜禽产品,进行药残监测,并对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开展了活畜尿液“瘦肉精”监测,抽检范围覆盖全市8个县(市)区的屠宰企业、养殖场。共抽检猪肉样品78批次,猪肝样品78批次,牛肉样品28批次,羊肉样品6批次,禽肉样品40批次,禽蛋样品171批次;同时抽取动物尿液208批次。

      

      此次抽检工作,由长春市畜牧总站具体实施,各县(市)区畜牧(农业农村)局、畜牧(农业)执法大队、畜牧总站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圆满地完成了抽样监测任务。抽样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由执法人员现场全程记录样品采集、现场制备、封存和运输过程,保证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从而更有效地维护了两节期间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通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有效监测畜禽产品源头质量安全状况,督促养殖场(户)严把出场质量关,为推进质量兴农和畜牧业绿色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食品安全筑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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