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唐旭
为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近日,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2024年全省任务目标为计划实施0.55万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清零。
《方案》按照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要求,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农房建造品质,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方案》表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具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应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根据改造方式、改造难度、常住人口、增强防寒保暖防潮功能、推广应用《龙江民居示范图集》建设现代宜居农房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县级分类分级补助标准,确保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合理使用及时发放。
《方案》强调,特困群体无力出资的,与脱贫攻坚期政策衔接,保障兜底面积,按常住人口2人户30平米、3人户40平米、4人户50平米执行;农户自行筹资为主的,以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