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雷昱
今年以来,湖北咸宁市始终把促进脱贫人口就业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基础工作,“三措并举”助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健全完善跟踪机制。对脱贫人口务工情况实现跟踪调度,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就业。截至7月底,全市已组织开展务工情况跟踪抽查2次,累计与人社部门交换数据6次,向脱贫人口推荐就业信息4044条,实现脱贫人口就业1348人。
促进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帮扶车间、“雨露计划+”行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方式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帮扶车间67家,带动就业785人。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开辟公益岗位15058个,其中光伏公益岗位1909个。
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电话、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脱贫人口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累计组织驻村工作队、乡村干部宣传政策4.6万次,发放政策清单10.7万张。过渡期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1975.3万元。
截至7月,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显示,全市有15.36万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实现稳定就业,超省定目标任务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