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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专项捕捞是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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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9月30日讯 (记者 梁木) 中国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专项捕捞是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重要补充。在今天举行的农业农村部介绍强化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养护近海渔业资源相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介绍了伏季休渔期间实施特殊经济品种和四种作业类型渔船专项捕捞情况。

      刘新中介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核心是保护资源、恢复资源。“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科学家的研究和地方渔民的反映,有些品种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定区域内,实施一定数量的捕捞并不影响资源。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对增加供给,丰富老百姓的菜篮子还有好处。”为此,自2017年以来,在每年伏季休渔期间,允许在特定区域对特定品种、特定作业类型开展专项捕捞。

      允许特定捕捞,核心是要管好,既要管住这些特定捕捞不能破坏资源,还要防止伏季休渔制度受到冲击。为了在保障伏季休渔大局的前提下实施好专项捕捞制度,农业农村部和沿海有关地方加强组织领导,严把准入关,强化监管措施,严查违法行为,强化科技支撑,实现专项捕捞全过程监管和规范有序执行。

      经过多年实践,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的品种、作业类型不断扩充,管理更加规范,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2024年,专项捕捞共有9个特殊经济品种、4种作业类型(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许可专项捕捞渔船20386艘,其中特殊经济品种渔船5834艘、4种作业类型渔船12805艘、捕捞辅助船1747艘。

      刘新中表示,总体来看,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管理有序,产生了良好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实现了渔业资源合理利用。专项捕捞的特殊经济品种多为一年生等短生长周期的渔业资源,生长速度快、资源状况较好、渔汛比较集中。经科学评估,对这些资源适当捕捞不会破坏资源,还可以充分利用渔业资源、保障优质水产品供给、促进渔民增收,是践行“大食物观”,落实“向江河湖海要食物要蛋白”的重要举措。据初步统计,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捕捞产量约40多万吨,产值约70亿元,有效促进了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实现了水产品市场保供、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受到了广大渔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的欢迎。二是促进了伏季休渔秩序稳定,有堵有疏、疏堵结合,减少了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了伏季休渔大局的平稳。三是推动了捕捞限额管理实践。专项捕捞对标捕捞限额制度,要求对作业渔船、作业时间、作业区域、捕捞产量、作业类型、主要品种等实施精细化管理,倒逼各级主管部门创新管理措施,提升执法能力,积累管理经验,为推进实施捕捞限额制度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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