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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氏交警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曝光
    • 王峰 2020-12-18 19:29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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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22日03时16分,何某某驾驶豫AD*****号轻型厢式货车沿S219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与前方同向行驶郝某某无证驾驶的无号牌四轮拖拉机尾随相撞,造成郝某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肇事案中,经尉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初步认定,何某某驾驶车辆因超载及未确保行车安全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办案单位对该起事故进行深度调查发现,孟某某驾驶的豫AD*****号轻型厢式货车所属郑州骏皓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管理人胡某存在对公司车辆疏于管理,缺少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和纠正所在公司存在重大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导致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目前,办案单位对豫AD*****号轻型厢式货车所属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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