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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10部门启动3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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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高建华)5月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等10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我省将大力实施3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扩规模、提质量,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4月25日起,单位申报见习岗位、个人申请就业见习均可网上办理。

      《通知》明确,山西将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多元募集、量质并重,加大就业见习组织力度,落实完善就业见习政策,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将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岁至24岁的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见习范围,力争把有意愿的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

      《通知》明确四方面支持政策:

      一是见习生活补助支持。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有条件的单位可酌情解决见习人员的午餐问题。

      二是见习补贴支持。给予见习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和每人24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补贴。对于见习期限未满与见习人员提前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最多3个月的剩余期限补贴,此政策延续至2022年年底。对于见习协议期满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可提高补贴标准。就业见习留用率每提高10%,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再提高5%;对于留用率高于80%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减免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是激励推动。开展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优先激励提供见习岗位多、见习岗位质量好以及见习留用率高的各类见习单位。

      目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已开通就业见习服务专区——山西省就业见习在线服务平台,从4月25日起,省、市、县(市、区)同步上线使用山西省就业见习在线服务平台,开通网上经办功能,见习单位申报和个人见习岗位申请实行全程网上办理。

      【新闻链接】 就业见习政策问答

      1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稳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就业见习时间有多长?

      就业见习的时间为3个月至12个月。每个人只能参加一次享受补贴的就业见习活动。

      3哪些人符合参加就业见习的条件?

      就业见习的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岁至24岁的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4哪些单位可以申请就业见习岗位?

      我省境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均可申请就业见习岗位。

      5就业见习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所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6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有哪些待遇?

      见习单位在就业见习期间需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有条件的单位可酌情解决见习人员的午餐问题。

      7我省的就业见习服务平台有哪些功能?

      我省的就业见习服务专区设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单位申报见习岗位、个人申请就业见习、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补贴拨付等均可登录就业见习服务专区,全程在网上办理。服务专区还可提供政策宣传、岗位发布以及供需对接等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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