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水利部召开推进“两手发力”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指出,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巨大,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必须更多运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就今年来讲,全国要完成水利建设投资超过8000亿元,迫切需要落实“两手发力”(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多利用金融信贷资金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满足大规模水利建设的资金需求。
大规模水利建设资金从哪来?魏山忠表示,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社会资本三个方面,金融支持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近期,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加强银行、政府和水利企业、项目对接,共同推进加强金融支持服务水利工作,进一步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战略合作,共同开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金融事业更好发展的“共赢”局面。一是加大政策优惠。推动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水利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在延长贷款期限、优惠贷款利率和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等方面给予信贷优惠支持。二是立足职能定位。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银行用好新增的8000亿元信贷额度,抓好任务分解,强化考核激励,加大对国家重大水利项目的支持力度。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资金和网点优势,加大对商业可持续水利项目的信贷投放。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水利贷款还款来源及担保方式,包括允许以水费收益权、生态价值权益等作为还款来源和抵押担保,并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扩大水利项目股权和债券融资规模。
水利部财务司司长杨昕宇介绍,近年来,水利部持续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强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创新,不断加大金融支持水利力度。特别是今年以来,水利部与金融机构共同部署推进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水利信贷规模。据统计,今年1—5月,国开行、农发行、农业银行3家银行共发放水利贷款1576亿元,贷款余额1513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33%,重点支持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水资源配置、农村供水及城乡供水一体化、水生态保护治理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了金融信贷资金支持水利建设、稳定投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等九大领域,并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来使用。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乔建华表示,水利是扩大内需的重要领域,也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重点支持领域。截至5月底,有1318个水利项目已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1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719亿元,增长184%。项目覆盖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各类水利工程,有9个地区落实的规模超过50亿元。
2015年以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选择了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各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贵州马岭、广东高陂水利枢纽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PPP项目落地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项目库2021年年报》统计,截至2021年底,水利领域累计入库项目450个、占入库项目总数的4.4%,投资额3940亿元、占入库项目总投资额的2.4%。累计签约落地的水利建设项目329个、占落地项目数的4.3%,投资额2972亿元、占落地项目总投资的2.3%。
为深入推进水利基础设施PPP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最近水利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聚焦国家水网重大工程、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和智慧水利建设等六大领域,采取投资补助、合理定价等有效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拓宽水利建设长期的资金筹措渠道。
下一步,水利部将建构“一二三四”工作框架体系,推进水利领域“两手发力”工作。
“一”就是锚定一个目标。即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
“二”就是坚持“两手发力”。即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只手”协同发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战略、规划、标准、政策、监督、服务等政府职能,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管严、管到位,同时要善用、会用、用好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运用市场手段,增强水利发展生机活力。
“三”就是推进“三管齐下”。一是充分用好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政策。近期,水利部已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会议,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部署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二是推进水利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在“十三五”以来开展重大水利工程PPP项目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印发指导意见,明确合作领域、合作方式和支持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推动水利基础设施PPP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水利部已印发指导意见,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政策,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和水利企业,将具有供水、灌溉、水力发电等功能,具备一定收益能力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通过REITs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水利有效投资。
“四”就是深化四项改革。即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制度改革、节水产业支持政策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协同,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