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结合当前气象和灾害预警形势,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及时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农业农村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确保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当前农牧业生产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按照《通知》部署,各地各部门将全面排查农牧区灾害风险隐患,重点对农牧民房屋、牲畜圈舍、农田水利设施、渔业养殖设施、农牧业生产实验基地(大通种牛场、三角城种羊场)、农牧民合作社等区域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第一时间进行加固抢修,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立即做好转移安置工作。
同时,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做好防灾技术指导,加强病虫害监测,适时开展应急防治和统防统治,指导农牧民群众落实好稳定生产的各项措施。组织农户加快粮食抢收进度,落实畜禽稳产保供各项措施,抓好畜禽出栏、补栏,确保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和粮食足额收获。对受灾地区,要做好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开展紧急强化免疫,消除疫情隐患。加强产地和屠宰环节监督检查,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厅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对重大天气变化的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掌握农情、险情、灾情,做到对隐患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尽全力保障全省农牧群众生产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