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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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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发动更多村民群众主动参与乡村建设,让基层社会治理更有活力?日前,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县(市、区)确定5—10个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湾、城市居民小区)作为试点,坚持党建引领、群众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凝聚强大动力。

    “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湖北省委书记王蒙徽表示,“共同缔造”活动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美好环境,人人向往;幸福生活,人人追求。2017年以来,湖北红安、麻城、枝江等地在住建部帮扶下,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试点地区呈现出环境面貌、群众精神面貌、发展面貌、干部作风、基层治理格局之变。

    湖北此次全省“共同缔造”试点活动要求:不先入为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不好大喜功,坚持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位;不急于求成,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不包办代替,让群众唱主角、当主人翁,调动和用好各方资源;不就事论事,试点的成效如何,不仅看环境面貌好了没、实施项目完成没,更要看基层组织强了没,群众行为变了没,干部观念转了没,工作格局建了没,推进体系成了没。

    下一步,湖北将把党的领导贯穿“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实行“一个试点一名县级领导挂帅、一个部门包保、一个专班蹲点主抓、一套实施方案推进”的工作机制,其中县(市、区)委书记领办1个试点。到今年年底,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在全省广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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