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农业与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改革开放的四十年前农民没有择业权、没有销售自己产品的权利,终生困守于土地,所有的建设都是农民自己出钱出力(国家只投资建设城市和工业),现在农民逐渐成为可以城乡流动的“自由人”,很多乡村建设都是国家投资。四十年前只有几亿人口却饿肚子,粮食连数量都无法满足,现在有十四亿多人口却农产品过剩,满街的农产品卖不出,不仅要“舌尖上的安全”还要“舌尖上的美味”。四十年前农业主要靠人力牛力,占全国80%的人口搞农业,现在就是偏远山区都机械化了,种田的劳动强度前所未有地降低,只占全国40%的人口搞农业。处于农业中国到工业中国、乡村中国到城镇中国变迁的千年大变局时代,中国农业究竟是兴是衰?
如何评价今天中国农业,众说纷纭。诸如《中国2.2亿农民干不过荷兰22万农民?》等文,风扉网络。不可否认荷兰农业所取得的成就,因为荷兰在全面实现现代化后,就没有必要像中国这样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来围绕工业化、城镇化建构农业产业体系,而是围绕农业来布局整个产业体系,包括资本集聚与高科技融合、完善市场体系与土地财产制度,使农业具有全能的经济功能。所以,作为小国荷兰,无论是产能大小都不存在国内粮食安全风险,也不决定着世界农产品市场的话语权,不存在引发国际市场风险,只具有单纯的经济价值。
而中国作为全球人口大国,如果中国不能用自己的土地养活自己,即使全世界倾仓而出也养活不了中国,农业就被赋予了重要的国家安全功能。特别是需要约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世界近20%的人口这一特殊的国情,农业作为大国之基的战略产业,与GDP的多少无关,与在GDP中的比重多少无关。即使中国在未来再富裕强大,再多的钱也无法在国际市场上买回能够养活十多亿人口的农产品。因此,中国农业是确保国内需求,就不仅仅只是单纯的经济功能,完全用经济产值大小来评价中国农业是对基本国情缺乏清醒的认识。
按照美国学者温德尔‧贝瑞的说法,“不论日常生活有多么都市化,我们的躯体仍必须仰赖农业维生;我们来自大地,最终也将回归大地,因此,我们的存在,是基于农业之中,无异于我们存于自己的血肉。”而粮食的丰收和过剩使对农业现代化的取向,发生了以追逐利润为导向的单纯经济价值功能误读,这是“物本主义”登峰造极的结果。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以追逐利润为导向的资本主义农业的一切进步,不仅是抢劫劳动者艺术的进步,而且是抢劫土地的艺术的进步;一切在短期内提高土壤生殖力的进步都是走向毁灭那种生殖力的永久来源的进步。对于人类社会而言,如果没有足够的食品安全保障,再多的财富又有什么用呢?最后会发现钱是不能吃的。
亚当·斯密早就在指出,农业上劳动力的增进,总跟不上制造业上劳动力的增进。列宁就认为,在地理位置上不可移动性决定了农业的地方的闭塞性和狭隘性,而工业不局限于地理位置就天然具有农业所没有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的优势,工商业劳动生产率就远高于农业,导致乡村人口不断向工业、城市聚集,从而形成工农城乡差别。因此,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效益递减与工业效率递增、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下降不可逆转,这是城乡之间经济差异的历史必然产物,是社会发展进程中阶段性的必然趋势。
根据党国英最近的研究,以农业强国的美国为例,农业生产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1960年的50%左右下降到目前的15%左右;而欧洲与日本的农场主收入构成也大体如此;在世界范围来看,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越来越集中于非农产业的兼业收入。根据陈立耀的《美国农业正在破产及原因》,截至2018年6月,威斯康星州、明尼苏达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和蒙大拿州等美国中西部地区共有84家农场申请破产,是2014年同期的两倍,而且农场收入还会继续恶化,在玉米和大豆集中种植区尤其突出,破产的趋势与数量还远未见顶。
在中国除了农业效益递减的定律外,还有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不平等,使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扭曲而未能体现农产品的真正价值。在市场经济中,农产品的经济价值应当反映社会劳动力的平均价格、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其上涨的幅度、技术和资金投入所取得社会平均利润及其通货膨胀的幅度等市场因素。而从1996年到2006年的10年水稻价格只上涨了5分钱,根本就未能反映农业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动态变化。同时,中国农民处于高度原子化状态,成为市场体系中最弱势的群体,即使农产品市场价格再高农民也不会受益,而如果农产品产量越高则价格就越低。毫无疑问,中国农业的利润远远低于社会的平均利润,农民的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城市居民的平均水平,却彻底打破了“谁来养活中国”的预言,中华民族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远离饥饿的恐惧。荷兰22万农民能养活14亿中国人吗?中国农民太伟大了,不仅是荷兰,就是日本、美国农民都决不可能做到如此。
今天的中国社会,饮食结构早已是多元化了,主粮比重大幅度下降。也就是说,粮食是大食品、农业是大农业,而且国内的农业生产水平也今非昔比,水里的、山上的、草原的、耕地上都在生产食品。农产品周期短,只要价格好,在三五个月就可生产出来,农民的生产能力不成问题。关键是农产品品质与市场消费需求出现偏差,导致供大于求与供不应求的现象同时并存,是相对市场需求的结构性问题而非农产品不能供应的问题。一方面农业增产不增收还存在着卖难,另一方面低质农产品大量过剩而高质农产品十分短缺。根据媒体报道,农产品滞销事件呈现出逐年增加,由2009年的6起上升至2018年上半年的17起,由零星分布逐渐演变成区域化滞销。如湖南在2018年底就出现了椪柑等水果大面积滞销现象,不少的县城在卖走私进来的泰国大米,本地大米卖不动。这种农产品供需结构性的不平衡是现有农产品生产与市场关系扭曲的结果,因为中国社会阶层已经出现了高、中、低端的消费分化,但农业生产导向没有发生相应变化,生产不是从市场的需求出发,而仍然是政府根据目标而行政强力推动。
如何确保中国的饭碗一定要端在自己的手里?不是没人种田,而是如何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只要像房地产那样有利可图,农民会把房子拆掉种上庄稼。如果亏本也要让农民种田,农民就当然有权弃耕,曾经乡镇政府强行征收抛荒费也没能制止土地弃耕。农业是一个多功能产业,是准公共产品,这个公共责任不能全部由农民承担,应该站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大趋势中保护支持农业,而非习惯用计划经济或自然经济的思维来发展农业。进入工业化时代,仍然停留在农耕时代的思想观念与管理水平,这就是当前农业困境的根源,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的最后一块短板。
日本也是小农,半个世纪的现代化还是三十亩左右规模,政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政策保护,全社会形成了宁愿高价买本国农产品、抵制外国农产品(哪怕价格再低)的普遍共识。日本大米价格卖到了100多元人民币一斤,水果按个数卖,还有农业装备大都是财政投入,特别是先给农民订单后再生产。而中国恰恰相反,一方面社会和市场不给农民先订单后生产,形成买方市场。另一方面政府强化扩大生产扭曲市场价格,一个劲地叫农民生产,好有廉价的食品任供城市市民选择。由于日本有一个强大的“农协”,大到集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于一体,不仅负责组织农业生产,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出售农产品等经济活动,而且负责政府的各种农业补助金的发放,同时全方位代表农民的利益,影响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与国家农业政策的走向。如何保护农业与农民,同为东亚小农的日本经验应足以成为中国的借鉴。
作者:陈文胜 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湖南省社科院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员、中央农办乡村振兴专家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