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任重道远。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首先应当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具体来看,一是经济支撑力有待加强。一季度,我国经济延续恢复发展态势,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但由于国内外环境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加大,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复苏动力较弱,企业经营压力和资金周转压力加大,城镇调查失业率有所上升。二是中等收入群体需进一步扩大。从收入现状看,虽然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缩小,但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有所增大。从群体分布看,中等收入群体的占比,相较于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的目标,尚有较大差距。三是公共服务优质资源结构性短缺。目前,城乡一体化程度还不够高,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网络覆盖落后于城市。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一些常住居民无法与户籍居民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城乡之间依然存在优质医疗资源、教育资源不均衡等问题。
还要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同时,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所需的文化建设也有待加强。目前,我国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增长,但人力资本基础整体上仍然比较薄弱,部分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不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拓展增收渠道和提升致富能力。
(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制定完善促进共同富裕的政策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途径,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
其一,以就业为基础,在创造致富机会中推进共同富裕。一方面,要把稳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努力扩大就业面,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推动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另一方面,要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
其二,以分配为抓手,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推进共同富裕。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要在初次分配中保障收入增长公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再分配中实现财富积累合理,提高税收调节力度;在三次分配中实现财富转移合规,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慈善捐款使用跟踪机制。
其三,以服务为保障,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通过高效精准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其四,以协同为方向,在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中推进共同富裕。应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协同发展机制,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加大对发展路径、功能定位、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力度,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和跨区域转移。
其五,以文化为引领,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推进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