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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农业执法总队被评为2022年度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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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5 17: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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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乡村讯】近日,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决定,表彰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被评选为2022年度食品安全先进集体。

    自成立以来,市农业执法总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四个最严”为基本遵循,严格按照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多年未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022年,市农业执法总队按照市农业农村委要求,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集中开展了六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三进”和集中宣传活动。全年组织举办集中宣传39次,媒体宣传60余次,进企业4458家,发放明白纸和挂图8.3万份。二是强化对区执法督导。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查办案件,提高基层办案水平。全年开展专项督导177次、抽查监管对象637个,推送违法线索53条、指导查办案件34起;检查各类生产主体4500家次。三是落实检打联动机制。通过开展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物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全年抽查农产品1499批次。四是强化农药经营环节执法。紧盯春耕、三夏、秋播三个农药销售使用高峰期,对农药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禁用农药、经营超质量保证期农药、进销存台账不完善、限制使用农药实名购买落实不到位、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健全等问题。五是加大农药抽查抽检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在农药执法监管,特别是在农药打假中的作用,重点针对农药隐性添加、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抽检等手段,强化检打联动,有力打击制假售假行为。2022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市农业农村委及市农业执法总队有关安排,全市农业执法机构累计抽检农药产品360批次,其中生产环节27批次、经营环节333批次。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5批次,目前已对其中8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调查,其余7批次不合格产品待履行结果确认手续后将依法立案查处。六是指导推动行刑衔接。对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加工贩卖病死畜禽等涉刑事违法线索,及时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开展执法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全年共移送案件线索12起,查办案件110起、罚没款612.56万元,全年侦办涉刑案件和罚款15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21起,其中刘金玲屠宰未经检疫活牛且注水注入其他物质案被评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大典型案件”。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市农业执法总队将以这次表彰为契机,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团结奋进,努力开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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