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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color="#000">“两高”首次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font>

    2023-12-28 1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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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

      新的形势之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面临着许多新任务新挑战,如何维护好公共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需要“两高”同题共答、能动司法。近日,“两高”首次向社会联合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旨在通过案例,进一步增进更深层次的法律共识、制度共识,以上率下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汇聚更大合力。

      该批典型案例共8起,其中多起案例涉及耕地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等与农业农村相关的领域。为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有效发挥典型案件示范效应,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记者从中选取3起案件予以梳理解读,以案释法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法检协同发力保障农民工权益

      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在贵州省关岭县人民检察院诉关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关岭县人社局”)不履行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中,法检两院的协同发力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得以落实。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西南旺府建设项目的两家施工单位自2019年6月开工以来,一直未依法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亦未提供保函,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人数达200余名。2020年8月、2021年1月,关岭县人社局对两家施工单位多次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存储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逾期不履行将予以处罚,但迟迟未罚。

      关岭县人民检察院对关岭县人社局立案调查,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建设项目未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违法行为履行监管职责。该局书面回复已向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指令。后关岭县人民检察院对整改情况全程监督并组织“回头看”,发现施工单位仍未存储保证金。其后,按当地管辖权分工,关岭县人民检察院以关岭县人社局为被告,向镇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责令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镇宁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关岭县人民检察院召集关岭县人社局、住建局、施工单位负责人、劳务总包责任人共同磋商解纷方案。关岭县人社局督促施工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保函。鉴于该局已依法履职,关岭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违法。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在诉讼期间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履行法定职责,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诉求。关岭县人社局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公益诉讼助力基本农田复耕复垦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在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诉三义寨乡人民政府不履行基本农田保护职责公益诉讼案中,兰考县三义寨乡赵楼村将基本农田承包给公司经营游乐园,危害国家粮食安全。检察机关跟进监督,被破坏的基本农田得到复耕复垦。

      2021年4月,赵楼村将该村一处面积为17313.4平方米的土地承包给某文化传媒公司经营游乐园。该公司先后建造旋转小火车、海盗船等游乐设施项目20余个,临时营业房2间,并硬化部分地面,所占土地全部为基本农田。2022年2月,检察机关发现此线索后,认为该公司的行为破坏了基本农田种植条件,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三义寨乡人民政府存在履行保护基本农田职责不到位的情形。

      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对三义寨乡人民政府立案调查,于2022年2月14日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拆除某文化传媒公司建设的所有设施,复耕复垦。三义寨乡人民政府于同年3月回复称已按照检察建议整改完毕。检察机关于同年5月组织“回头看”时,发现涉案娱乐设施未全部拆除,经进一步督促被当场拆除;但同年11月再次跟进监督时,又发现部分设施恢复投入使用。兰考县人民检察院以三义寨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兰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其依法履职。

      针对诉辩双方争议的现场所剩设施是否影响耕种、三义寨乡人民政府是否完全履职问题,法院、检察院和行政机关于2022年12月庭审后共同派人勘验现场,发现涉案基本农田里种植了绿化树木,树木之间仍有娱乐设施。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有关基本农田只能种粮食,而绿化树木、非农设施不能占用的主张。三义寨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向法院报告剩余设施已拆除,所占基本农田已完成复垦,经法检两院再次联合勘察现场,情况属实。

      司法监督加强文物保护

      文物是文明的载体。在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诉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中,司法监督形成合力,压实职能部门责任,让地处乡村的古塔得到了及时修缮和保护。

      毕家畈塔位于赤壁市神山镇毕家畈村,是一座清代修建的五层石塔,该塔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6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6月4日,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塔塔身石块开裂,同时塔基底座青石被不法人员撬松散落一旁,塔顶和两个卷曲上翘的塔角已风化脱落,整座塔身存在严重破损及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认为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赤壁市文旅局”)存在怠于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情形,对该局立案调查并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毕家畈塔的监管和修复工作。该局书面回复,已通过立项,委托具有文物保护资质的勘探设计公司编制该塔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待省文旅厅批复方可实施该工程。

      检察机关数月后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时,发现该塔修缮工程并未开工,损毁风险持续加剧。为此,赤壁市人民检察院以赤壁市文旅局为被告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法院支持了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的全部诉求。判决生效后,赤壁市文旅局组织对塔基进行了加固等保护性维修,并进一步编制完善了毕家畈塔维修工作设计方案,争取专项维修资金,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与毕家畈村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毕家畈塔安全及周边环境监管。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经由2017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6年来,各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8万余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的90%,发出检察建议65万余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000余件,纠正了一大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司法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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