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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地引发15年矛盾 村居法官下乡化纠纷

    2024-01-17 18: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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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立烽 邱日鑫 张楚涵

      2009年,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某村委会将一块地有偿转让给本村村民廖某。没想到这场交易引发了长达15年的纠纷,成为双方当事人的一块“心病”。最近,长汀县人民法院的村居法官对此案进行调解,成功化解这起持续多年的纠纷。

      2009年1月,长汀县某村村民廖某与本村村委会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为村委会将一块土地以近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廖某。合同签订后,廖某一次性支付了转让费,并投入数万元资金对该地块进行“三通一平”和浇筑墙基。可其他村民却上门阻止廖某继续施工,有人认为该地块以前是村委会的办公地,廖某在此建民房,影响他们正常出行;有人认为村委会转让该地块的程序有瑕疵,他们对转让土地一事有意见。总之,廖某的建房工程受到干扰,最终被迫停工。同年5月,廖某与该村委会达成新的协议,村委会同意退还合同款项并补偿廖某施工、利息等损失。但因资金不足,村委会迟迟未能退还款项。后来,廖某多次找村干部协调,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被长期搁置。

      2023年10月,廖某向长汀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返还转让款,并赔偿损失、支付利息。案件受理后,长汀县人民法院包联该村的村居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意愿,但具体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双方多次接受调解,但依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据村居法官介绍,“廖某当年是靠贷款支付了全部资金,他目前损失巨大,因此不愿让步。村委会则表示,15年来村‘两委’已换届过多次,村干部人员变动极大。现在的村干部根本不了解当年情况,且村集体收入不高,无力履行协议。”

      村居法官找准纠纷堵点,积极推动当地镇政府为村委会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做廖某工作,劝导他不要坚持以前的协议,接受能解决问题的方案。最终,在村居法官和乡镇干部的联合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在得到镇政府支持的情况下愿意赔偿廖某,廖某也做出了让步。最终双方签订协议,村委会向廖某退还转让费,赔偿施工费及10多年来的利息等损失,共计19万余元。这场持续15年的纠纷得以化解。

      据悉,长汀县人民法院自2023年4月开始推进“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全院45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全覆盖”包联全县307个村(居)。村居法官履行调解员、宣讲员等职责,定期走访挂点村居,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处、化解全过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扶、法律宣传等服务和帮助,引导群众用和解、调解、化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2023年共化解矛盾纠纷382件,开展法律政策宣传4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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