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6 15:48:22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
土地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与生产资料,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我国东北黑土有机质含量达10%至39%(有机质含量达到30%以上的黑土属于法律规定的矿产资源),非常适合农业耕作。保护黑土地不仅关系生态环境保护,更事关我国整体粮食安全。近年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昆仑”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破获了一批案件。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破坏黑土资源犯罪主要涉及非法采矿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公安部近日公布的8起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典型案例中,有7起以非法采矿案罪立案侦办,另一起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办。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辽宁铁岭刘某玉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玉等人自2018年以来,在铁岭市西丰县凉泉镇保安村耕地内,采用铲车、钩机挖掘的方式非法采挖黑土资源,销售至辽宁沈阳、吉林通化等地牟利,造成29.92亩农用地严重毁坏。2023年6月,西丰县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批典型案例中有7起非法采矿案,其中不少犯罪嫌疑人“虚晃一枪”,以租用、承包相应土地等方式对泥炭进行盗采,或以治理耕地、改良土地、建设施工等为幌子,对泥炭私自进行盗挖、售卖。
在吉林桦甸刘某武等人非法采矿案中,2023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武以生态农业项目建设施工为由,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利用大型机械设备,在桦甸市八道河子镇耕地上盗挖泥炭9400余立方米并销售。2023年4月,桦甸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在黑龙江五常胥某江等人非法采矿案中,犯罪嫌疑人胥某江等人于2020年1月在五常市沙河子镇以改良土地为由,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盗采泥炭1万余立方米,并运至旱田处堆放晾晒。2020年4月,沙河子镇政府将镇内所有堆放的泥炭就地回填平整。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胥某江等人对已回填的泥炭再次非法盗采并对外销售,盗挖泥炭合计1.13万立方米。2022年10月,五常市公安机关根据自然资源部门通报的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在内蒙古赤峰于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中,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于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赤峰市翁牛特旗白音套海苏木以治理耕地为名,将表层土剥离后,非法采挖泥炭1.28万余立方米,后销往北京大兴、河北承德以及内蒙古通辽、赤峰等多地,破坏基本农田38.53亩。2023年3月,赤峰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查扣泥炭5000立方米。
也有一些犯罪嫌疑人的盗采泥炭行为没有遮掩,直接雇佣他人进行非法采挖。在吉林永吉胡某生等人非法采矿案中,犯罪嫌疑人胡某生等人于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使用钩机、翻斗车等工具,在永吉县双河镇等地盗挖泥炭7400余立方米,销售至吉林省吉林市、长春市、公主岭市,山东省寿光市等多省市。在吉林安图王某等人非法采矿案、吉林敦化宋某孝等人非法采矿案、黑龙江黑河寇某鹏等人非法采矿案中,犯罪嫌疑人也有类似行为,都是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利用钩机、铲车等工具非法采挖泥炭,并进行销售牟利。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抓紧抓好打击破坏黑土资源犯罪工作,强化犯罪打击,坚决遏制私挖盗采泥炭、黑土等犯罪活动,切实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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