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客服,欢迎咨询
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09:00-17:30
  • 周六至周日:10:00-16:00
浙商财产保险宁波市东部新城营销服务部获批撤销
2024-02-22 18:18:54 35
  • 收藏
  • 管理

    2024年2月22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的消息,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东部新城营销服务部已获得撤销批准。该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客户后续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在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许可证缴回监管局,并按规定办理公告手续。

    上一页:浙商财产保险长兴支公司获批变更营业场所 下一页: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新田县支公司获批变更营业场所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