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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湘潭市住院服务医疗机构全部实行DRG付费
2024-09-06 19:36:53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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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1日起,湘潭市63家一级和基层医疗机构正式进入DRG实际付费,截至目前,全市135家提供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部开展DRG实际付费。

    2019年,湘潭市获批国家医保局第一批DRG试点城市,2021年进入实际付费并被评为国家示范城市,在国家医保局多轮交叉评估中获得优秀,改革成效明显,医疗费用增长速度和患者自负费用明显下降。

    自2019年6月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以来,湘潭市在分组方案、费率测算、信息建设、协商谈判、宣传培训、运行监测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起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DRG付费体系。2021年6月,8家医院首批进入实际付费。此后分3个批次扩增,实际付费医疗机构增至72家。2024年9月1日,全面启动一级和基层医疗机构DRG实际付费,实现了全市住院服务医疗机构DRG付费全覆盖。

    DRG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促进了医保和医院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了患者个人负担,提升了医保基金购买质量,助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据统计,2024年1-6月,湘潭市平均住院床日较2023年同期减少0.23天,平均住院费用同比下降7.69%,出院患者次均费用下降9.03%,医保基金平均给付率达到101.55%。

    下一步,湘潭市将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地应用国家DRG2.0分组器,做好基层医疗机构DRG管理等,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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