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服务大局,这里是《今日关注》。在日常生活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而骑行安全又是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近年来,在交通部门的大力宣传引导下,人们的安全意识已明显增强,出门戴头盔已经逐渐被广大市民所接受,并成为一种文明出行的习惯。不过,仍有部分市民忽视道路交通安全,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骑行,把生命当儿戏。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体量小、速度快,在发生事故时,骑乘人员往往是“最容易受伤的人”,其头部受到冲击的概率非常大。佩戴安全头盔可有效保护头部,最大限度降低受伤害程度。然而,连日来,记者在石柱县城都督大道、万寿大道、玉带南街等主要路段看到,仍然有电动车驾乘人员“侥幸闯关”,未佩戴安全头盔在道路上飞驰。拍摄过程中,记者看到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的民警正设卡蹲点排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仅2个小时左右,该卡点就查处20余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或未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头盔拿来戴起,为啥头盔都不戴?
市民:我拿东西搞忘记了。
民警:要把头盔戴好,把带子扣起,不戴好下次要罚款了。
市民:好的。
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他人安全的尊重。通过佩戴头盔,提醒自己和他人,时刻关注骑行安全。据民警介绍,接下来,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还将重拳出击,严查严处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规驾驶行为,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南宾勤务中队教导员黄鹏:目前,我们城区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针对骑车不带头盔、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我们勤务安排主要分为四个小组,上午、下午,不定时、不定地点滚动开展整治。
文明出行,从“头”开始。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自身生命安全的有效措施。今年,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违规行为;接下来,石柱县融媒体中心也将针对各种违规骑行行为进行再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出行的理念,让“生命之帽”伴你出行,共同构建和谐、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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