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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银行收410万元大罚单!因绩效考评指标设置不合规、薪酬管理不到位等“九宗罪”,8名高管齐受罚
2024-10-27 14:57:53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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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九江银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罚款410万元,8名高管分别受到警告或罚款处分。

    九江银行此次被处罚的违规行为涉及九个方面。其中包括绩效考评指标设置不合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理财资金用于受让本行表外风险资产,违规办理委托贷款等。此外,九江银行还存在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面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房地产信托,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薪酬管理不到位,以及违规发放贷款掩盖违规转让信贷资产产生的损失等问题。这些违规行为涉及银行业务的多个关键环节,反映出九江银行在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方面存在缺陷。

    除对九江银行进行罚款外,8名高级管理人员也因在相关违规事项中负有责任而受到处罚。其中,时任南昌分行行长龚隽因对违规发放贷款掩盖违规转让信贷资产产生的损失事项负责,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时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王新颜因同一事项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任资产管理部负责人李健因多项违规事项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时任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刘飞、时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熊锐、时任资产管理部客户经理束礼武分别因不同违规事项受到警告。时任汽车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孙夕振因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时任九江银行行长潘明因违规授信延缓风险暴露和薪酬管理不到位两项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此次对九江银行及其高管的处罚,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处罚决定涉及的违规行为涵盖了银行经营的多个重要方面,包括信贷管理、理财业务、房地产融资、薪酬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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