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日前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截止时间为3月3日。
提交意见联系电话:(010)65646279、65646360
邮箱:dqqhdc@mee.gov.cn
(总台央视记者 宋海蕊)
站长:乡村生活网;联系电话:023-72261733 ;微信/手机:18996816733;邮箱:2386489682@qq.com;
办公地址:涪陵区松翠路23号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