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近日,岳塘区再次提高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调整后,岳塘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00元/月提高到74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0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由910元/月提高到96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为650元/月。今年1至4月,全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约866万元,城乡特困资金约161万元,覆盖5000余名困难对象;动态取消城乡低保对象126户192人,新增低保对象79户123人;将55户80人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给予临时救助161人次,发放救助金35万余元。
此次“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已纳入2025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2025年4月已完成相关标准调整及提标资金补发,有效保障了全区5000余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站长:乡村生活网;联系电话:023-72261733 ;微信/手机:18996816733;邮箱:2386489682@qq.com;
办公地址:涪陵区松翠路23号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