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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21项具体任务 浙江开展“三年行动”鼓励职工创新

    乡村经济

    2023-12-28 2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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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恒飞 科技日报记者 江耘

    “推进企业‘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劳动和技能竞赛提质扩面”“每年组织不少于5000人次劳模工匠进企业开展技术帮扶等活动”“每年选树30个省级职工创新工作先进企业并给予专项补助”……12月26日,浙江省总工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不久前出台的《浙江省职工创新工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

    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加工车间。浙江省总工会供图

    释放技术工人的创新才智,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今年10月,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组织职工群众建功立业、创新创造。

    浙江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沈勇斌介绍,《方案》提出了职工创新工作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健全完善职工创新组织协同、创新能力形成、创新服务保障三项工作体系。上述工作体系,可细化成一份包含21项具体任务的清单。

    《方案》提出,浙江省职工创新工作体系建设要突出企业主导、职工主体。如何强化职工创新意识和能力?沈勇斌介绍,可行性尤为关键。对此,《方案》具体的安排主要体现在激励驱动、机制推动、竞赛带动三个方面。

    以激励驱动为例,《方案》提出“推动企业将职工创新纳入企业研发体系、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将职工创新活动与职工晋升晋级、薪酬激励等相衔接”以及“制定出台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省市县三级操作指引,推动企业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已建工会规上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超80%”。

    沈勇斌表示:“我们预期到2026年,基本建成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职工创新发展规律的具有浙江特色的职工创新工作体系,群众性创新活动普遍开展,集成创新、协同创新能力大幅增强,产生一批在浙江省、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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