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7 19:31:25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营口宏诚村镇银行、辽宁首山村镇银行、辽宁灯塔村镇银行解散,并由辽沈银行承继三家银行的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机构网点、人员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这一举措使得辽沈银行的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复文件要求,营口宏诚村镇银行、辽宁首山村镇银行、辽宁灯塔村镇银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在15个工作日内缴回金融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解散手续,发布解散公告。辽沈银行作为承继方,将全面接收这三家银行的各项业务和资产。
2024年12月13日,辽沈银行分别设立辽沈银行营口宏诚支行、辽沈银行辽阳首山支行和辽沈银行辽阳光明支行,同时获批开业。这些支行的设立,标志着辽沈银行对原三家村镇银行业务的正式接管,也进一步完善了辽沈银行在辽宁省的服务网络。
辽沈银行成立于2021年6月7日,由原银保监会批准在辽宁省沈阳市筹建,注册资本200亿元。该行是由营口沿海银行和辽阳银行合并而成的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23年末,辽沈银行的资产总额达到2296.70亿元,负债总额为2138.43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26万元。并于近期核准杨法德的辽沈银行行长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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