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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机安全“法”先行 春耕生产“律”护航
2025-03-02 22:09:5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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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乡村讯】当前,我市春耕备耕已全面展开。为保障春耕作业农机安全,近日,市农业执法总队执法八支队在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开展了主题为“农机安全‘法’先行 春耕生产‘律’护航”的春季农机安全法律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指导农用无人机安全操作为主要目的。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以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提示违规操作、改装农机具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和带来的法律后果。现场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分别发放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160余份,接受群众政策咨询40余人次。此外,鉴于农用无人机在农业生产中应用日益普及,特别开展了农用无人机操作安全专项宣传。执法人员联合无人机生产企业的技术专家,分别就操作规范、飞行安全注意事项、日常维护保养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醒操作人员一定要做到持证“驾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切实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开展此次法律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对我市当前的春耕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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