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局发布处罚信息,因虚列费用造成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吉林省中银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41万元,张婵婵(时任吉林省中银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
站长:乡村生活网;联系电话:023-72261733 ;微信/手机:18996816733;邮箱:2386489682@qq.com;
办公地址:涪陵区松翠路23号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