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局发布处罚信息,因虚列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违规承保异地车险业务,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被警告并罚款77万元,贺常红(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王烨琦(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非车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韩丽丽(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车险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被罚款21万元,马宁(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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