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客服,欢迎咨询
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09:00-17:30
  • 周六至周日:10:00-16:00
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长城人寿被罚5万
2025-05-16 19:39:31 11
  • 收藏
  • 管理

    5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处罚信息,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赵阳(时任长城人寿银行保险部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上一页:金联安保险经纪被警告、罚款11万元 下一页:中国人寿与新华保险联合发起的200亿鸿鹄基金二期即将投资入市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