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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联安保险经纪被警告、罚款11万元
2025-05-16 19:39:3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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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处罚信息,因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11万元,冯晓华(时任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被警告、罚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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